关于做好 2021 届毕业班课程考核的通知
各学院:
为确保 2021 届毕业生数据审核的如期完成和毕业生资格审 核的顺利进行,经研究,对 2021 届毕业班课程授课及考核时间 做如下安排,请组织任课老师认真实施。
一、本学期毕业班学生所开的课程(包括单开班重修课程), 需在第 12 周结束前完成计划的全部授课任务;原安排在第 12 周 以后仍有授课任务的课程,由任课教师在第 12 周结束前自行安 排时间补课,完成教学任务。
二、涉及毕业班学生的跟班重修课程,需提前单独对毕业学 生完成考核。
三、毕业班学生的课程考核,请安排到“毕业班重修期末考 试”轮次。并且在第 13 周结束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。
教务处
2021 年 5 月 11 日